中市大里區王姓民眾至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報案稱家門口遭到不明人士惡意潑漆,導致家中鐵捲門及停放於門前的機車、腳踏車受到波及,被害人表示,平日與人沒有結怨或糾紛,不清楚為何會遭到針對性的潑漆,希望警方能夠協助找到惡劣的犯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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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調閱案發現場監視器影像以及比對路口監視器,發現灰色自小客車涉有重嫌,車上2名嫌疑人於當日凌晨2時許趁夜深四下無人時,持油漆桶朝王姓民眾家門口潑灑油漆,然而狡猾的犯嫌為避免監視器追查,竟然以黑色膠帶貼住車牌號碼前兩碼,意圖使警方無法辨別,但警方努力不懈,掌握該部灰色自小客車車輛特點,發現該車後保險桿有遭擦撞的痕跡,之後縮小範圍比對各種可能涉嫌本案的車輛,26日找到住在台中市沙鹿區的黃姓犯嫌(80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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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犯嫌案發隔天到案說明,坦承潑漆行為,但表示,為友人以新臺幣一萬元的代價,唆使犯案,黃嫌再夥同朋友前往該指定的住址潑漆,黃嫌表示,不認識遭潑漆的被害人,目前已經聯絡不上唆使人及另一位共犯,也不知道被害人與唆使其犯案的友人有何糾紛,自己只是拿錢辦事,為了不讓警方找到,還特別把車牌號碼貼起來,沒想到還是被警察找到。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黃姓犯嫌自以為遮蔽車牌能夠逃過警方追緝,沒想到車輛後保險桿擦撞痕跡還是成為破案的重要線索,訊後警方檢附相關證據,依照毀損罪將黃姓犯嫌及友人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