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去年10月31日在立院三讀通過,行政院長賴清德今(25)日裁示,該法擬於今年2月8日上路。此次專法中最讓人眼睛為之一亮的是,放寬外國人才在補習班授課門檻,未來電競選手也能在補習班開班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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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賴清德在院會表示,人才是國家競爭力的核心,也是產業發展的基石,「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的通過及施行,即是政府延攬人才重要的里程碑,也充分展現行政團隊充實台灣專業人力的決心。
此次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共有3亮點,分別為:鬆綁工作、簽證及居留規定;鬆綁父母配偶及子女停居留規定;提供退休、健保及租稅優惠。盼望能建構更友善的工作及居留環境,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留台。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指出,這次專法將核發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尋職簽證,申請條件為有工作經驗者,近6個月平均薪資不低於47971元,無工作經驗者須畢業於全球前500大學,避免衝擊國內就業市場;也放寬外國自由藝術工作者,得不經雇主雇用來台工作,以後從事電影、流行音樂、廣播電視的外國工作者,只要符合資格都可來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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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核發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就業金卡」,只要擁有此卡,就可享自由尋職、轉換工作,以及來台首3年,薪資所得超過新台幣300萬元部分折半課稅的優惠,但申請條件較嚴格,除了文化、藝術、體育類沒有薪資限制外,其餘的月薪限制都定於16萬。
不過最讓人注意的事,專法也放寬外國人才在補習班授課門檻,高仙桂說,過去只開放外國教師在補習班授課,但在數位化時代,需要更多樣的專門知識和技術,所以經濟部已經預告,未來受雇於從事數位遊戲、電腦、動漫、動畫、VR、AR等產業的外國人才,可在補習班進行教學工作,意味著電競選手也能夠在補習班開班授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