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不如!桃園一名父親為了賺取 2500 元零用金,竟與兩名兒子達成協議,將家中年僅 15 歲的女兒送到蔡姓友人家中,任憑蔡男以手指、生殖器性侵女兒,並在事後向蔡男收取近 2000 元,且次數不只一次,儼然將女兒當成他人發洩獸慾的工具!最後該名父親與兩名兒子均遭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綜合媒體報導,2016 年 3 月及 6 月間,桃園一名父親明知女兒未成年,卻與兩名兒子協議要將女兒推入火坑,由父親及長子開車帶著女兒出門,前往新北市找蔡男,並與蔡男相約在其住處附近巷口,一下車父親便要女兒跟著蔡男回家,讓女兒兩次慘遭蔡男指侵、性侵,但父親竟不以為意,將女兒當成性交易工具,在事後向蔡男索討 500 元至 2000 元費用與兒子分享花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更誇張的是,檢警調查發現,女兒除遭父親及兄長們當成性交易工具,女兒更指控在 8 歲時曾遭二哥性騷擾,當時二哥不顧她強力反對,強拉她的腳去觸摸自己的生殖器,藉此滿足自身性慾,前年又以相同方式強迫她觸碰下體,遭社工察覺異狀、趕忙報警。
事情曝光後,父親及兄長起先皆強烈否認,但因女兒指證歷歷,加上蔡男坦承確實有強迫少女進行性交易,父親及兄長才承認有「伸狼爪」。桃園地檢署今日偵結,將父親及兄長三人依《兒童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猥褻》等罪提起公訴,涉嫌性侵的蔡男則移轉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