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業務員指控,公司70幾歲的林姓負責人,4年前自稱會通靈,將她帶到陽明山的別墅,擲筊後聲稱兩人是前世夫妻,必須發生性關係才能消災解厄,她信以為真與林男發生性關係。事後女子控告林男利用詐術性侵,但檢方認為並無事證能證明林男違背女子意願,將他不起訴處分,女子聲請交付法院審判又遭駁回,因而四處宣揚遭老闆強暴,結果反被控涉嫌妨害名譽罪遭檢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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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報導,女業務員指控,4年前自己在該公司工作4個多月後,70歲的林姓老闆突然給她私人電話,並自稱有通靈能力,可以幫她解決問題,女業務因當時家裡有點問題,因此便跟著林男到陽明的別墅。
女業務員指控,當時林男在擲筊後,聲稱兩人是前世夫妻,說她嫁不出去、得罪神明等,還說如果不跟他發生性關係,3個月會生病、6個月會生大病,而且會很快就死掉,女子信以為真與林男發生性關係。
林男到案後坦承與女業務員發生過性關係,但堅稱沒有違背她的意願,也沒說過兩人是前世夫妻,而兩人第一次發生性關係是女子主動,完事後女子還要他收拾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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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後發現,兩人發生性關係後,女業務員曾多次傳LINE訊息給林男,曾提到「我沒有辦法沒有你,每天都很想你」等語,認為並無事證可以證明林男違背女子意願,將他不起訴處分。女子不服提出再議被駁回,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也遭駁回。
女業務員認為自己受了委屈,傳訊息給林男的親友、廠商等,控訴自己遭林男性侵,甚至還到林男家裡大吵大鬧,因而挨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當初的性侵案已不起訴確定,但女子仍到處說林男性侵她,已涉妨害名譽罪嫌,因此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