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分局美濃分駐所所長蕭宗元、警員楊玉榮2員,於深夜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萊爾富超商前,人車聚集行跡可疑,於是上前盤查搜索,在車內起獲2枝改造手槍、39顆子彈,涉案3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解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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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濃分駐所所長蕭宗元、警員楊玉榮2員,是107年1月18日執行00-02時巡邏勤務,行經美濃區成功路萊爾富超商前,發現人車聚集、行跡可疑,於是上前盤查。
警方表示,其中一部車內4名男子,於警方盤查時,王姓男子(72年次)起初不願表明身分,由於現場對方人數眾多,分局長指示立即呼叫快打部隊抵達後,王男見優勢警力,才接受警方盤查、告知身分。
▲警方在車內起獲2枝改造手槍、39顆子彈。(圖/記者許薰方攝,2018.01.19)
警方檢視車內,在副駕駛座椅背處起獲改造手槍1枝,子彈14顆,張姓男子(83年次)供稱該枝手槍及子彈為其所有,警方隨即對張男搜身,查獲2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毛重2.19公克),警方推斷當時坐在槍枝查獲處的王男亦涉嫌重大,當場逮捕張、王2人。
另旁邊停放王男所有自小客車,在王男不願配合警方檢視車輛的情況下,警方懷疑車內應有其他違禁物品,當下查扣車輛、張貼封條,報請搜索。
18日上午9時許,警方報請檢察官核示後,旗山分局分局長陳錦坤親自帶隊逕行搜索王男車輛,於車內後座起獲另一枝改造手槍、25顆子彈、球棒、高爾夫球桿數支,經警方詢問槍彈為何人所有,另1名陳姓男子(86年次)供稱手槍及子彈均為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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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訊後將王等3人解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將進一步釐清案情並擴大追查槍枝及毒品來源。
旗山分局分局長陳錦坤到任以來,有鑑於槍械、毒品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即要求所屬積極查緝是類案件,並藉此呼籲民眾若得知有施(販)毒、非法持有槍械之情事,請勇於向警察機關檢舉,俾利警察淨化轄區治安環境,讓民眾有一個安全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