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 (2886-TW) 旗下兆豐銀行今 (18) 日因紐約、芝加哥及矽谷防制洗錢缺失,再遭美國重罰 2900 萬美元 (折合台幣約 8.57 億元),金管會表示,為強化本國銀行海外分行防制洗錢及法令遵循,金管會陸續推動 4 大項措施,也因此,我國已於 2017 年順利脫離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APG) 第二輪評鑑被列為過渡追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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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 2007 年間在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落入「一般追蹤名單」,之後因改善情形不佳,再於 2011 年間落入加強追蹤名單,持續至 2014 年間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結束時,仍與不丹、馬爾地夫、巴基斯坦、巴布紐亞幾內亞、菲律賓、阿富汗、寮國、越南、汶萊等國同列過渡追蹤程序的追蹤國家。
金管會表示,經檢視本國銀行在美分行的營運情形,目前有一家有防制洗錢作業缺失在改善中,其餘並無類此情形。為整體強化本國銀行海外分行防制洗錢及法令遵循,金管會已陸續推動 4 大項措施,也因此,我國已於 2017 年順利脫離 APG 第二輪評鑑被列為過渡追蹤程序,更顯示該會強化防制洗錢的決心。
金管會指出,4 大措施包括法制面、機構監理面、檢查面與積極與各國主管機關建立密切的跨國監理合作關係,法制面著重研修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辦法、重大偶發事件通報及防制洗錢等相關規定,強化本國銀行法令遵循、內部控制及防制洗錢機制,並加強對海外分行之管理。
機構監理面包含 2 點,分別是要求各銀行加強內控三道防線功能、強化金融機構通報機制、強化國外營業單位的監理機制,及加強防制洗錢措施;也發布行政函令加強總行對海外分支機構受海外主管機關金融檢查缺失改善的督導及管理;另外也責請相關週邊機構舉辦人員教育訓練。
檢查面方面,2017 年度持續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相關規定落實情形、法令遵循制度實施情形等事項列為金管會金融檢查重點。
最後是積極與各國主管機關建立密切的跨國監理合作關係,強化合併監理及跨國監理合作,加速跨國監理訊息之傳遞等措施,以健全海外分行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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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強調,未來將持續督促所轄金融機構及其海外分行,確實落實防制洗錢及法令遵循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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