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美國3家分行因防制洗錢缺失,再遭美國裁罰290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8.57億元一事,財政部今(18)日表示,美國採金融雙重監理機制,這是對兆豐銀行2016年8月裁罰前已存在同一類型缺失進行處分 ,為不同監理機關對同型缺失進行處分,並非新發生的缺失,也無涉洗錢等不當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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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指出,美國金融監理採聯邦與州政府雙軌制,由聯邦及所在地州政府共同監理。2016年8月紐約州金融署(NYDFS)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簽署裁罰合意令後,美國聯邦儲備銀行(FRB)即以2016年6月30日等為查核基準日,對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進行回溯金檢,查核結果對之前裁罰合意令前已存在同一類型制度缺失予以裁罰,屬不同監理機關對同型缺失進行處分,非兆豐銀遭美裁罰後新發生的缺失,也無涉洗錢等不當情事,且美國聯準會(Fed)裁罰令中亦認同兆豐銀行在NYDFS裁罰後推動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的改革決心及努力。
不過,財政部也強調,身為股權管理機關,兆豐銀行裁罰事件發生後,即核派兆豐金控及兆豐銀行董事長與總經理,全面改組兆豐銀行董事會,強化董事會監督功能,督導兆豐銀行就NYDFS裁罰缺失改善計畫如期如質確實執行。兆豐金控暨兆豐銀行董事長張兆順及總經理楊豊彥在上任後,多次主動拜會FRB及分行所在地州政府金融監理機關充分溝通,並全面檢討防制洗錢與法令遵循作業、成立洗錢防制專責部門及相關委員會、建置洗錢防制資訊系統、聘任專責法遵人員、擴增法遵及洗錢防制人力、強化人員培訓等,兆豐銀投入金額逾新台幣10億元,對於提升該行法遵及洗錢防制機制,應有相當助益。
同時,財政部也從制度面及實務面著手,在制度面精進股權管理 ,修正股權管理規範,增訂重大事件通報機制、強化董事及董事會督導責任及積極作為義務、加強公股代表考核成效等,這次公股代表根據上述規定陳報Fed金檢協商過程,財政部充分掌握重要進度,立即指示具體辦理方向,積極督導降低衝擊,該措施已發揮應有功能。
此外,財政部也發布「財政部持股金融事業機構董事會功能精進措施」,強化董事會功能,定期舉辦公司治理及防制洗錢相關講習會,俾以提升公股代表專業能力,達防弊興利之效。
在實務面部分,財政部高度重視公股銀行海外分行治理及法遵,在2016年NYDFS裁罰事件至今各季公股事業業務研討會,及2016年至2017年3次重要議題會議,強力督導公股代表董事長及總經理強化公司治理,提升內稽內控、洗錢防制及法令遵循等作業控管機制有效性,確實完成海外分行金檢缺失改善及深化人員專業訓練,及時更新法規動態,精進作業程序,與主管機關維持良好互動關係,對於各公股銀行通報重大事項,均即時研擬具體對策及指示方向,審慎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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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這是長期性持續性工作,將持續督導公股事業落實執行。 財政部還說,公股銀行為擴大營運利基,推動海外布局策略,其中兆豐銀行作為我國美元清算銀行及中央銀行海外代理行,對我國外匯業務推動甚具貢獻。
不過,財政部提及,近年國際防恐、反避稅及防制洗錢法規日益趨嚴,公股銀行基於政策及業務需要進行海外布局,面對海外金融監理日益嚴格趨勢,將持續督導公股銀行以法令遵循作為公司治理核心要務,內化為組織文化,從人及處事態度作起,落實至銀行經營之每一層面,以實際行動展現合規決心,遵循國際規範及實務作法,與時俱進,健全營運體質,達到永續經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