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環保局表示,高雄市為石化重工業區,以往空氣中的臭氧汙染嚴重,20年前即經環保署公告為不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臭氧三級防制區,但依據環保署106年的監測結果,高雄市臭氧已經連續三年(104至106年)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環保局將依規定,請環保署於下次公告時宣佈高雄市為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臭氧二級防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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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執行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工作績效展現成果會議。(圖/高市環保局提供,2018.01.16)
環保署的空汙專家技術諮詢委員11日至環保局聽取簡報,對於環保局多年的努力結果,高雄市的空汙改善改善獲得成效,臭氧脫離三級防制區成果表示肯定,並期許高雄市繼臭氧之後,下一步針對細懸浮微粒(PM2.5) 繼續努力;相信細懸浮微粒(PM2.5)符合空氣品質標準,必將指日可待。
環保局表示,高雄市為目前全國僅剩二個臭氧三級防制區之一,縣市經過長期努力的結果,至106年終於達到脫離臭氧三級防制區的門檻,也就是連續三年符合臭氧的空氣品質標準(小時平均值<120ppb),將依規定向環保署申請,公告高雄市為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臭氧二級防制區。
至於臭氧的來源,是碳氫化合物與氮氧化物經陽光照射後,在大氣中反應後生成,與一般直接從煙囪排放的汙染物產生方式不同,故在管制上複雜很多。10年來(97至106年),臭氧小時平均值從127.84ppb降至108.38ppb,減少了19.46ppb,其中102年到106年4年間降低了11.75ppb,是降幅最大的期間。
在這段期間,環保局大力降低工廠碳氫化合物的排放,先是101年11月訂定全國最嚴的設備元件加嚴標準,超過全國標準(1萬ppm)的五分之一(2,000ppm)即開罰。設備元件稽查數量從102年度的30,021點次逐年增加,106年達11萬7,002點次,許多工廠也因而大幅更新相關設備、改進污染防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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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推動石化廠區回收燃料氣取代重油,要求28間工廠共49座廢氣燃燒塔母火,全數採用乾淨的天然氣作為燃料,並採取勤查重罰策略,終於使得高雄市臭氧監測數據,連續三年符合空氣品質標準。
環保局蔡孟裕局長強調,臭氧改善雖然達成階段性目標,但是細懸浮微粒(PM2.5)仍屬於三級防制區;未來仍將繼續努力,推動各項空污管制策略,將細懸浮微粒(PM2.5)改善到符合空氣品質標準。期待在地的產業界、市民朋友與政府部門一起來努力,共同來改善高雄市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