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繼承分割遺產不當 家族爭產對簿公堂

▲媒體常見財團老闆驟逝,為遺產對簿公堂,這戲碼在尋常百姓也常上演。(圖/ingimage)
記者陳鴻謙/台北報導-2018-01-16 10:30:32
媒體常見財團老闆驟逝,為遺產對簿公堂。這戲碼在尋常百姓也常上演,特別家族長輩走得突然,祖厝土地怎分沒交代,加上房屋土地分割本是大工程,因此衍生不少分割遺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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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律法律事務所所長黃品衛律師表示,分割遺產分三類。第一:被繼承人有遺囑,遺產依遺囑分配。第二:無遺囑,繼承人可協議分配遺產。第三:繼承人對遺產分配有異議,由法院裁判分割遺產,使遺產效益最大化。

分割遺產常以被繼承人死亡為準,但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若有借貸,會影響繼承人分割遺產。父母幫子女購新居的頭款,或鼓勵創業,以「投資」借錢兒女當基金,為兒女向父母「預借」的錢。父母過世,為對其他沒「借錢」的繼承人公平,借錢會計入遺產。

黃品衛律師指出,父母贈與財產給子女,未被贈與的繼承人常質疑父母通謀虛偽贈與財產移轉,或有人將父母財產登記自己名下,在裁判分割常見。起訴的繼承人須舉證贈與行為有瑕疵,而受贈的繼承人須舉證父母在意識清醒下自由處分財產。

不動產因金額大,以不動產所有權登記為準,若繼承人想推翻登記效力,需強有力證據讓法官採信,確定不動產贈與行為有瑕疵,才能納入遺產。

分割遺產另常見為「費用」。分割前須扣應負擔債務、費用,有繼承人會虛報費用,致他繼承人權益受損。另與費用有關是被繼承人死後,某繼承人請領勞保喪葬補助,致他繼承人無法請領。在一人受益有失公平下,喪葬補助將被納入遺產。

黃品衛律師說明,喪葬補助須在被繼承人死亡才申請,故每繼承人皆可申請。為避免某繼承人在他繼承人不知情請領補助,卻沒付喪葬費,補助常被納入遺產。

▲黃品衛律師說明,喪葬補助須在被繼承人死亡才申請,故每繼承人皆可申請。(圖/黃品衛律師提供)

繼承人提起分割遺產,若文件不齊,可請法院向地政機關調資料。被繼承人死後,應製作「繼承系統表」說明何人繼承,由某繼承人可單獨完成。在分割前需完成含遺產清冊、核課稅單或免稅單,被繼承人不動產謄本、存款存摺或定存單、保險證明、珠寶黃金等證明。

被繼承人死亡起,遺產為繼承人公同共有,對誰繼承遺產,需分割遺產使財產有效利用,因此分割方法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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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品衛律師舉例,被繼承人有三子女,有一屋由一子女使用,其他在外居住。法院裁判分割有多方案,第一原物分割三子女,不利房屋利用。第二房屋歸居住子女,再支付房租予另二子女。若前二方式無法協議,則變賣房屋,所得均分三子女。

為求分割遺產順利,法院會提供調解,讓繼承人由公正調解委員或法官協調,建立共識,不必走上廢時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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