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總座不適任案 施振榮籲尊重董事會多數決

▲針對宏碁接班一事,創辦人施振榮重申,秉持他一貫的想法,交由專業經理人才是永續之道。(圖/NOWnews 資料照片)
記者許家禎/台北報導-2018-01-15 15:26:19
華視董事會11日通過原任總經理郭建宏的不適任案,後續餘波盪漾,也引起社會的關注。同時擔任公視與華視董事、同時也是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今(15)日表示,組織有其制度及運作的機制,以華視為案例,他呼籲解決之道,就是一切要依法,尊重董事會的多數決,否則無法治精神,怎談國家社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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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智榮基金會董事長施振榮表示,四年多前之所以同意擔任公視董事,主要是基於盡個人的社會責任才決定站出來,希望能以中立的立場,在董事會中扮演提供客觀意見的角色,並在去年也擔任華視董事。

施振榮說,政府單位或公家機關經常無法避免會陷入政治紛爭,而公視董事會由於當初制度的設計,審查公視董監事提名名單的審查委員會委員,就是依政黨比例來推舉,也因此在政治考量下,自然會有不同政治背景的董事參與,如果政治考量太多,就會讓組織難以運作。

也因此在四年多前施振榮擔任公視董事時,就在董事會中提議,希望董事會依照共識決來運作,而共識決就是多數決,至今在董事會中大家都有此共識。雖然董事會中對議案當然會有持不同意見的人,但少數人對於董事會中的決議,即使個人不認同,還是要支持,如此組織才能順利運作。

施振榮指出,在一個組織中,有不同的意見或衝突是常態,但媒體往往會放大或渲染少數人的意見,造成扭曲,這是民主政治的盲點,往往造成少數人影響組織往前,讓少數意見拖住整個組織向前的腳步。強調「我們的國家、社會要進步,要持續向前走,思維及文化就要破除這個盲點」。

施振榮說,在公股主導的企業中,常常爭論到底是董事長制?或總經理制?其實就公司法的規定,就是由董事長負全責。但董事長可授權總經理來執行任務,總經理的權力係來自董事長。如同華視總經理的產生,是由董事長推薦再經董事會同意後任命,經營團隊要有共識才能順利推動任務。一旦董事長與總經理的理念、目標不一致,就無法有效達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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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總經理也是經董事會同意後委任,每年董事會都會再評估是否繼續委任,由董事會的多數決來決定。此次華視董事會是因總經理無法落實公廣集團經營理念等理由,決議不予續任。至於對於董事長的去留,就制度本身,如果有董事認為董事長不適任,只要在董事會中提案,有人附議,再經由多數決決議,任何時間都能處理董事長不適任案,這是現有的機制。

至於華視的副總由於當初是配合總經理而任命,因此當總經理卸任後,依制度副總也會一併卸任。施振榮強調,組織有其制度及運作的機制,以華視為案例,他呼籲解決之道,就是一切要依法,尊重董事會的多數決,如果無此民主素養與法治精神,奢談期望國家社會要進步,那無異是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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