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8日電)立委質疑,勞基法修法要放寬輪班間隔時間,恐危急公眾安全。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今天說,例外的適用不會浮濫,例如交通部所屬事業攸關公共安全、大眾運輸,「絕對是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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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蘇嘉全下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攸關一例一休的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34條條文是關於輪班間隔時間,現行法規定,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
勞動部今天提出修正動議,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休息時間不得少於8小時。
中國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有哪些行業要開放,也要考慮安全性,如果危急到公眾安全,問題就會非常大;勞基法是標準還是基準?「是基準的話就不該有太多彈性」,希望勞動部明天可以把行業別拿出來做更仔細檢查、討論。
卓榮泰表示,例外的適用不會浮濫,也不會放水,因為限定是輪班制勞工在交換班的那一天。正常一個人上班8小時,頂多再加班4小時,不能再超過,就算上班12小時,還有12小時休息;就算最少休息8小時,也不是其他16小時都在上班。
卓榮泰表示,不是全部輪班制勞工都會碰到,是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行政院已經請各部會去了解,今天會把資料送來。比方說交通部所屬的事業,他一再要求攸關公共安全、大眾運輸的,「絕對不能輕忽,絕對是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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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經濟部所屬的國營事業,很多要考用人員的,一段時間內還是要適用8小時,否則(排班)勢必產生困難;退輔會、教育部轄下都有醫院,要確定三班制有沒有人力達到,「11小時是我們追求的原則,是要盡量早日上路的」。
卓榮泰說,少數的特殊原因下才要給予彈性,已經是相當緊縮、嚴謹的把關,往後勞動部跟各主管機關會盤點後,再由勞動部公告,就會有更多詳細內容。這樣的把關已經限縮到最小範圍,有些行業要有彈性,拜託大家要給它時間。10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