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仍屢有嚴重酒駕肇事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重視,之前遭酒駕男子撞死之台中二中15歲資優生的母親致信台中市長林佳龍,市長公開回應將加強取締酒駕,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為防止再有憾事,本(1)月初展開連續數日取締酒駕大執法,由副分局長薛錦孟親自領軍,帶領同仁不分日夜於重要路口及易飲酒處所周邊實施路檢攔查,宣示酒駕零容忍,絕對要讓臺中市成為「酒駕者的地獄」!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胡淑淨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酒駕違規最高處罰新臺幣9萬元,並當場扣車、吊扣駕照;如達刑法公共危險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20萬以下罰金,如果因而致人於死或重傷者,亦將承受有期徒刑之責,罰責甚重。
經統計第一分局106年取締酒駕違規1,001件,而從103年至105年平均每年取締1,200餘件,即平均每天就逮到3至4件酒後駕車的,其中不乏與朋友聚餐吃薑母鴨、燒酒雞「補身」而酒駕的案例,往往遇到警方攔查才懊惱直呼得不償失。警方呼籲近來年終尾牙及農曆新年將至,民眾應酬或聚會可能增加,喝酒的機會也變多,請駕駛人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以免違法受罰或酒駕肇事造成其他家庭的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