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為提升國產稻米品質及增加稻農收益,今年持續推動建置「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輔導農會或糧食業者以集團契作模式,建立產銷一元化體系及產地食米品牌形象,以集團契作之策略,提高農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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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署長姚志旺指出,「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之機制,係以生產、加工及行銷一條龍的方式,由具品牌與行銷能力之農會或糧食業者擔任營運主體與農友契作,經由統一採購資材,以降低生產成本,再由營運主體輔導農友實施標準化之田間管理作業,合理施肥及安全用藥,確保稻米品質與安全;集團產區契作之稻穀不繳交公糧,收成後由營運主體收購並加工碾製,以「品種、品質、品牌」三品行銷策略,共創農民、業者及消費者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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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旺進一步說明,集團產區契作獎勵品種,為農委會107年公告水稻推廣品種、試驗改良場所技轉食用或加工型品種、或103至06年間集團產區具契作實績之品種。
南區分署提醒,今年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已開始受理營運主體申請,歡迎符合資格之農會及糧食業者於8日前提出;另外,因應107年度稻作直接給付擴大全國實施,參加直接給付且參加集團產區契作的農民,較未參加集團產區契作的農民每公頃增加1,500元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