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 年的 11 月,召開巴黎護照&海關手續與票證會議 The Paris Conference on Passports & Customs Formalities and Through Tickets),基於先前會議共識,國際聯盟的通訊運輸諮詢技術委員會,制訂共 42 國的旅行證件的大小、排版與設計,他們批准的模板規格如下,32 頁的旅行文件,將以 15.5x10.5 公分大小呈現,前 4 頁必須要列出持有者的臉部特徵、職業與居住地,假設旅行者為已婚男性人士與他的家人,那排版會包含一個放配偶照片的方框,並且留有填寫小孩名子的欄位,護照的封面,將列出國家名稱,並將國旗或國徽置於中央處,同時製作護照的成本,不該超過 10 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