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是高雄氣爆案件一審辯論終結庭,雖然當天10點就準時到場,但因為值班的關係,無法等到法庭上陳述,所以我將原本準備在法庭上對審判長說的話投書在媒體上,希望大家在一審宣判前,聽聽一些,可能跟大家想像中不太一樣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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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我在寫文章或接受採訪時或發言時,會考慮對象和場合,釐清我能講什麼話或該講什麼話,但我今天沒有;我沒有去查這個辯論終結庭中,我該講些什麼話比較適合;我知道的只有,這是一個我可以講話給所有當事者,包含法官跟檢察官聽的場合,所以我就來抒發一下我想講很久的話。
三年多過去了,相比氣爆剛發生時,我多背了許多頭銜,自救會/善款委員會/代位求償委員會/醫療小組;幾乎每個跟受災戶/重傷/罹難者相關的資源補助,我都有著協助的責任以及力量;所以我站在這裡,不管是我的自尊還是客觀條件,都不允許我自稱一個無依無靠的平民,只顧著敘說我自己的委屈和無力;而身為醫生,見識了各式各樣的病痛意外和無助,深知痛苦沒有比較級,我更不可能讓自己站在法庭上,只為了大聲的敘說氣爆這個意外給我人生帶來的變化。對我自己而言,氣爆對我的人生我的家庭帶來的變化,跟其他所有帶給病患家庭/車禍/工傷家庭的變化一模一樣,都是意外,都是傷痛,都是失去;我們不比癌症病人的家屬偉大,我們也沒有比受傷工人的家庭重要;但我們,或說我,真的比較幸運。幸運在許多人對我們伸出援手,幸運在許多人願意聽我說話,幸運在許多人願意跟我一起面對跟挑戰這些事。
氣爆過後不久,我在網路上發文就有提到,在我心裡,跟這件事有關的所有人/公司/政府;某方面而言都是受害者;既然如此,我們所有人何不坐下來一起思考,怎麼好好解決這整件事。法庭上的我們也許是對立的,但法庭外的我們的目標是可以一致的;所以身為自救會長,我很清楚所有可能發生的耳語;但我還是向市政府伸出我的手,然後向榮化伸出手,然後向華運。很幸運的,他們都回應了我,其實以現在的社會氛圍,想要站在一起,比想要彼此對立,來得難上好多好多。我的背後不乏有人說著我被誰誰誰收買,市政府,多的是人說他們為了選舉考量做做樣子,事過境遷後就會忘了這一切;榮化,公司法的規範,難搞的董事會,做太多又怕被說理虧心虛;所以才有罹難者和解會議上副市長三番兩次的強調,說和解的資金來源,不代表最後的責任分配;華運,為了讓2500萬美金的保險金能當作和解的資金來源,我們一起努力了半年,然後失敗⋯所有人為了坐上和解簽訂的談判桌,都費盡諾大心力去解決自己背後的問題;最後,我們終於在努力中,制定了一個大方向;先由市政府一肩扛起所有的罵名與法律制度下賠償不如預期的怨言,盡速用代位求償給予所有受災者基本的補償;接著榮化身為高資本額的企業,帶頭先做罹難者的和解;之後華運打尾陣,在數個月前啟動了重傷者的和解。
在我心中,要談正義或對錯,感覺都太黑白分明了;這個世界在我心中是彩色的,在黑與白之外,有太多太多能做的事情了;所以,身為自救會長,我需要的努力,就是盡量的讓在人生的路上跌了一跤的所有人,盡力的回到他正常的軌道上;對罹難者這部分,有的人的離開,在他身邊所有人留下一個心裡的缺口,有的人的離開,卻是讓周圍的人終於能從此回到他們正常的人生;但不論這個罹難者的離開對身邊的人有什麼正面或負面的影響,我能做的,就是努力的加速這個過程,找到一個適當的代價,讓所有人放下這些事繼續往前走;不用等到法院判決後才能面對自己的人生。而從三年前所有罹難者簽訂和解的那一刻起,我聽到的罹難者家屬的聲音,從一開始全面的心痛氣憤,到現在的偶有感謝,這些都源起於一路上高雄市政府以及榮化對罹難者家屬的全面支持。
重傷者的部份相對複雜,有時候很難釐清漫天的抱怨跟不信任,是來自於身體的傷害/心靈的傷害,或是家屬希望能藉此幫他的親人爭取多一點的保障;但無論如何,我能做的,就是從這些很大的聲音裡,找出一些小小的希望前進的聲音,然後給這些聲音幫助。所以,因氣爆半身不遂的陳姿予,我鼓勵她先享受她熱愛的戶外生活,儘管癱瘓,她還是去滑了五公里的輪椅馬拉松,還去玩了浮潛;現在的她,正在接受東京馬拉松的訓練,預計後年要參與東京馬拉松的賽事。一年前,因氣爆全身燒燙傷的陳楚睿問我,他即將要去開大刀,想要找一些事情能讓他覺得有成就感的事來做,一年後的現在,他在高雄辦了攝影展,接下來要去台北開展。全身燒燙傷/截肢的徐晏祥,在初雪的那天,帶著善款支援的義肢跟我們去爬合歡山然後攻頂失敗。這些努力面對人生的力量,也許還不夠多,但確實的一個接著一個,隨著時間有著更多的人邁出他們的步伐;然而,這些東西並不是我個人的力量做的到的;這些嘗試的背後,一樣充赤著市政府的支援跟榮化/華運的支持。
三年多的時光,我們提早把一般預期十年後才能做到的事先做到了,對吧?多數的司法案件是怎麼走的呢?吵吵鬧鬧哭哭啼啼五年十年的法庭攻防,刑事庭民事庭;被害人嚷著追求真相,旁觀者懷疑著被害人追求的真相,是一種要求更高金額的藉口或是真的追求真實;檢察官法官在判決的時候,也需要考量自己的論述能不能為社會大眾所接受,能不能為被害人所接受,有沒有貼近真實;所有的辯論,除了追求真實外,無可避免地總是會染上許多額外的色彩額外的考量。
但是,如今我們把所有在最後頭才能做到的事情,通通拿到前端做好了,有市政府主導的代位求償給予所有受災戶賠償;有榮化主導的罹難者和解/有華運主導的重傷者和解,和解的金額,不是史上最高,但應該多數的條件都比法院判決條件來得好。同時市政府/榮化/華運也在背後持續幫助著想前進的人;那麼,我們有沒有機會讓所有人相信,我們所謂的追求真實,不是希望誰被定罪,不是分清誰是黑誰是白,而是真正弄清楚事情的所有來龍去脈,還給所有事物他們最原本的色彩;那麼,我們有沒有機會,看到法庭上的雙方,不是窮盡所有的力量來推諉或定責,而是運用彼此的資源去找出事情的真實?
這樣的想法,很天真或很幼稚吧?我知道一定有人會這麼想著;但三年半前,同樣許多人嘲笑著我認為市政府/榮化/華運會向我們伸出友善的手是一件多麼可笑的事,但這些嘲笑,三年半後的現在再不復見;那麼,現在的我們,有沒有機會再更進一步,讓五年十年後的我們,為了我們現在,還沒做出的不符合自己角色的事情,而慶幸著,幸好現在的我們,有這麼的做了?
●作者:陳冠榮/高雄81氣爆自救會會長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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