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土地開發遭質疑 地政局澄清

▲地政局表示,市地重劃是一種公平、有效率,且能為土地所有權人及政府創造雙贏的地政手段。(圖/高市地政局提供,2017.12.26)
記者蔡佳宏/高雄報導-2017-12-26 18:12:40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有關部分論者針對高雄市土地開發所提不符實際言論,地政局澄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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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自陳菊市長上任以來,為配合都市發展建設,開闢都市計畫道路、公園等公共設施,大幅改善地區環境,實現都市計畫城市之藍圖,以公辦市地重劃開發約511公頃,開發重點以配合重大交通建設及活化公有土地為主,如配合鐵路地下化沿線開發的高雄、鳳山雙車站市地重劃,重劃後可改善車站周邊交通,再造車站風華及活絡前後站商圈發展。另外,配合國防部用地發展政策開發多處包含陸、海、空軍老舊營區、眷村等市地重劃區,可將原有營區及大寮、岡山、鳳山眷村等國有、市有土地活化,地盡其用。

此外,為推動產業升級及開發亞洲新灣區,同時開闢多功能經貿園區多處市地重劃區。除此,為解決仁武地區水患問題,開發第84期市地重劃,取得北屋排水用地,提升防洪治水標準。這些公辦重劃區之開辦係為再造車站風華及活絡前後站商圈發展、活化閒置土地、防洪治水、推動產業升級及開發亞洲新灣區等,絕非出於財政考量。

至區段徵收則僅有內政部營建署委辦面積約3.55公頃的高雄新市鎮第一期發展區產業專用區案,及高雄市民長期期盼遷移位於市中心面積約58公頃的205兵工廠區段徵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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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市地重劃屬受益者負擔的開發方式,公辦市地重劃除兼顧原地主利益,更可達到開發地利,漲價歸公,全民共享的目標,故市地重劃是一種公平、有效率,且能為土地所有權人及政府創造雙贏的地政手段。

公辦市地重劃開發後如有盈餘,半數係撥供重劃區內或周邊地區之公共建設,半數則撥充平均地權基金運用,而平均地權基金秉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多係運用於支援地方建設,促進開發區周邊發展,達到開發地利,漲價歸公,全民共享的目標。高雄市106年平均地權基金繳庫14億元,僅占高雄市政府歲入的1%,106年達成零舉債是經常門之撙節,主要來自人事經費節省及各機關支出管控,並非來自平均地權基金繳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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