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提加班費率換補休 綠委力挺:可考慮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認為,勞工加班費可換補休,且補休時數應照加班費率計算,才能保障勞工權益。(圖/林仕祥攝 , 2017,12,15)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2017-12-15 11:38:31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日前提案,勞工加班費可換補休,且補休時數應照加班費率計算,不過勞動部長林美珠對此表示,還需要廣徵各界意見以求周延,疑似碰到軟釘子。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表示,蔣萬安的提案確實反映一些勞工問題,可以「好好考慮」,並呼籲在勞基法一個月協商期間,應好好思考個別委員的良好意見,而不只是衝撞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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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表示,統計數據顯示,雇主最常違反勞基法的部分是不給加班費,這也是這次勞基法修法「做1給4」改回核實計算的原因,盼讓勞工「看得到吃得到」。不過,現實狀況是,許多勞工加班後,老闆都會和勞工協調加班費換補休以節省成本,之後再用各種藉口讓勞工補休休不完,導致勞工被雙重剝削。

蔣萬安指出,要解決這種狀況,就應該讓勞工可以選擇加班費或補休,如果勞工沒休完,雇主還是有義務支付加班費,讓勞工真正「看得到吃得到」,且加班費換補休的時數,也應該要比照加班費率,即前兩小時1.33%,之後1.66%計算。並呼籲勞動部重視勞工的聲音,保障勞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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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表示,蔣萬安的提案確實可以好好考慮,並呼籲在勞基法一個月的協商期內,應好好思考個別委員的良好意見,而不只是衝撞對抗;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也說,蔣萬安確實看到勞工一些問題,但這個良好的立意有沒有辦法落實在法制上,大家還是要多討論。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說,讓勞工選擇要加班費、或是補休,是一件合理的事,但既然在加班費和補休之間擇一,兩者就應是等值的東西,假如用加班費率回算補休時數,會有數學上的問題。他也強調,台灣勞資不是完全對立,99.9%勞資都是一起工作,訂定合理的勞工政策,讓勞方有選擇權、資方有彈性,兩件事可以同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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