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平淡找刺激 男開百人群組辦性愛趴還「分享」女友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與梁姓前妻離婚後,才驚覺遭梁女戴綠帽,氣得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2017-12-08 23:01:38
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與吳姓女友交往一段時間後,覺得日子有些平淡,為了尋求刺激,他竟透過LINE創立名為「快樂分享」的群組,邀請夫妻、情侶檔到汽車旅館開性愛派對,女性免費,男生參加則須交5000元費用。曾男甚至還大方地和其他男子「分享」女友,聲稱看女友和別人嘿咻很刺激。新北地院今(8)日依圖利媒介性交易罪判處曾男3月徒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綜合媒體報導,43歲的曾姓男子疑似覺得日子太平淡,為尋求刺激找樂子,便在LINE創立「快樂分享」群組,邀請許多情侶、夫妻加入,成員達上百名。

今年4月間,曾男在群組裡留下「開心玩樂邀約」的訊息,內容提到他將在土城舉辦派對,邀請有興趣的男女報名參加,更說「有氣質妖豔的angel,及戰鬥力超強的COCO一同玩樂」,還加註「雙洞可玩」等字眼。

曾男也規定參加派對者,女生免費,男生每人收費5000元,群組中有4名男性報名參加,曾男共獲利2萬元。警方接獲檢舉後,於土城一間汽車旅館當場查獲正在「激戰」的5男4女,並當場查扣潤滑液及保險套等證物。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曾男到案後坦承開性愛派對,聲稱是日子太平淡了,想找點刺激才這樣做,雖然收了參加的4名男客的入場費共2萬元,但這些錢都用來支付開房間和飲食等費用,否認有營利行為,但檢方仍依圖利媒介性交罪起訴曾男。吳姓女友則稱自己是自願參加性愛派對,但不知道男友有收錢,獲不起訴處分,其餘參加派對的7人也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法官認為,曾男不思正道取材,反而以媒介女子與人性交牟利,嚴重影響社會風氣,因而判處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沒收性愛派對收入2萬元,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