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礦業法 張景森直諫3大衝擊

▲「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等十多個環保團體曾在去年11月前往行政院抗議,不排除對亞泥封路抗爭。(資料照/記者陳弘志攝 )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2017-12-07 13:03:19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7)日主持行政院會,通過礦業法修正案。政務委員張景森在會中坦言,礦業法如果送到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將造成台灣未來3大衝擊。張景森在會中報告的3大衝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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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1、經濟部主管礦業發展,過去保障長期投資,現在修法後縮短為20年一次,長期投資穩定性會變低,對水泥供應的穩定性可能造成影響,經濟部後續應檢討相關穩定機制。

衝擊2、有關「原基法」部分,這是第一個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開發計畫中,明定要納入原基法規定,所以對原民會將造成衝擊。「原基法」第21條的實施辦法應再仔細檢視,否則未來在實際運作時,可能產生執行上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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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3、環評制度也將出現衝擊,這是第一個把環境影響評估最後的許可權交回各部會。但其實這是其他各國的正常作法,但台灣過去體制上不是這樣進行,將來不一定由環保署。如果這項新的制度實施可行,將使各部會更主動關心自己所主管事務中的環境衝擊問題,不過短期上可能有適應問題。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這次「礦業法」修正重點,依循「原住民基本法」的精神保障原住民族權益,並就開採量實施管制,也新增環境保護監督機制,同時落實資訊公開及保障公民參與,除已兼顧環境保護及產業需求,礦產資源定位也以供應「內需」為主軸,促進經濟及環境的永續發展,符合社會最大期待及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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