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張雅旻今(21)日,於議會都發水利建設委員會質詢時指出,中部為全台露營重鎮,光台中市就110處露營地,九成以上不合法,百億商機政府卻無法可管,任憑露營地如雨後春筍,四處開發。要求市府成立專責單位,積極訂立管理辦法,輔導業者合法開發經營,並加以監督,達到「政府低度管理、業者高度自制、民眾主動自律」,避免要親近大自然,卻要先破壞自然的荒謬現象繼續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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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雅旻指出,根據知名營地網站調查,全台包含離島,截至目前為止,共有1,791處露營地,光是中部地區就高達785處。根據觀旅局資料顯示,目前已知台中市110處露營地中,只有10處合法,正在進行中開發的,還不知有多少。中央無法可管,地方漠視放任,業者無法可循,這些營地也沒有經過專業的規畫與設計,民眾毫無保障,帳篷下可謂危機重重。
張雅旻表示,依據中華民國露營休閒車協會理事長陳盛雄博士,對露營場的設置基準,所謂的露營地,是固定的土地範圍內設有管理人員,並提供基本的生活機能(水、電、照明、燃料)、衛生機能(廁所、浴室、清洗、盥洗、垃圾廚餘處理)、運輸機能(場內服務道路、步道、停車位、導引標誌)、休憩機能(廣場、綠地)、教育機能(學習)、緊急機能(消防、通訊、救護)、管理機能(柵欄、標示牌)等設施。
▲議員張雅旻表示,營地也沒有經過專業的規畫與設計,民眾毫無保障,帳篷下可謂危機重重。(圖/記者柳榮俊攝 , 2017.11.21)
▲正在進行中開發的營地,中央無法可管,地方漠視放任,業者無法可循。(圖/議員張雅旻提供 , 2017.11.21)
張雅旻日前實地走訪數個露營地,發現問題非常多,有關營地設施基準、露營者的安全性、經營與管理制度、對環境的衝擊與影響程度等,各個層面問題都已展露無遺,政府若無作為,放任開發經營,恐怕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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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強調,由於露營地管理,灰色地帶太多,相關局處包括觀旅局、農業局、經發局、都發局、水利局、環保局、法制局等等多達12局處,各司其職,卻難免互踢皮球,讓業者無所適從,疲於奔命。
張雅旻建議,市府應加緊腳步,成立專責管理機關,同時要求主管機關,除了召集相關局處研議之外,亦應邀集露營地業者,召開座談會,盡速訂定「台中市露營地管理自治條例」,政府可依法納管、業者有法令依循、民眾也能夠在安全有保障的環境中,達到親近大自然、享受快樂的露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