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多起讓人傷心難過,卻又氣憤難平的社會新聞,包括了一名顏姓女子酒駕撞死烘培師的事件,還有許多性侵、幼童傷害等犯罪事件頻傳,讓網友在國發會的提點子平台中,提案要對酒駕累犯、性侵犯,以及對幼童傷害等罪犯增加設置「鞭刑」,許多人也紛紛附議。不過對此,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就在臉書PO文分析,究竟「台灣人為什麼喜歡鞭刑?」他在文中也諷道,「台灣人真的是好善良,真的是最美麗的風景,台灣人真的是有善心,連壞人都願意協助他淨身。說什麼台灣人嗜血,這真的是無恥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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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生教授文章指出,「有人說臺灣人從小被打到大,習慣了。但是體罰與鞭刑仍舊有質與量方面的極大差異,應該不能這樣理解」、「那麼羞辱呢?羞辱應該要搭配上公然的要件,不僅是公然執行,而且還要在身體明顯的部分留下烙印,這樣才有效。看起來,好像也不是這樣。因為大部分主張鞭刑的,並沒有主張公然執行,而且羞辱的話,比起鞭刑,烙刑應該是CP值更高。」
文章內容繼續寫道,「那麼怕痛呢?給予痛苦,抑制惡行的方法多得是,不見得一定要用鞭的。所以好像這個理由也不充分」、「最後的說明是污穢的清洗。這個說法或許有點道理。亦即人的皮膚是分開自我與外界的界線,身上所有的洞,除了有特殊理由的情形外,幾乎都是用來排出體內的污穢的。用鞭刑打到皮開肉綻,然後令壞人的邪惡從綻開的皮膚流出體外。」
文末他酸道,「原來如此,臺灣人真的是好善良,真的是最美麗的風景。主張鞭刑,並不是殘酷的表現,反倒是協助惡人使其能將體內的邪惡排出體外。啊,原來如此。臺灣人真的是有善心,連壞人都願意協助他淨身。說什麼臺灣人嗜血,這真的是無恥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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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看了後也紛紛回應,有人跟著酸道「什麼都鞭刑,台灣秩序一定換然一新!」、「整天要別人死,最好全部犯罪唯一死刑,連生命都不尊重了,舉重以明輕,遑論身體。」但大部分的網友則是非常憤慨,對PO文內容感到無法認同,「酒駕的人有人權, 被酒駕撞死的人 人權在哪?」、「沒有鞭刑沒關係,等到私刑出來的時候,你口中的法律不過就是一坨沒人會去鳥的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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