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六龜工作站巡山員近日在巡視過程,發現有人違法架設4張鳥網,每張長約2、30公尺,有如在山林間架設隱形圍籬,導致不少鳥禽誤觸掛網而脫水喪命,巡山員隨即通報,並會同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前往拆除,拆除的鳥網也攜回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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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龜工作站主任林弘基指出,對森林而言,鳥類是重要的種子傳播者,鳥類族群的健康維繫著森林的健全,這些活潑可愛的鳥禽,也是賞鳥者的心頭所好,具有觀賞和美的自然價值,不應該為了滿足一己私慾,用陷阱置牠們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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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於鳥網上的小彎嘴畫眉。(圖/六龜工作站提供)
此外,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無論在哪個地方,未經許可架設網具、陷阱、獸夾或用其他獵具獵捕野生動物,都是違法行為,若獵捕如麻雀、繡眼畫眉等一般類野生動物,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若獵捕到臺灣畫眉等保育類動物,更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