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區法規知多少?未申請進入恐受罰

▲屏東林區管理處處長張偉顗表示,每個解說員都通過受訓及認證,具有導覽保護區的資格,如想進入「十八羅漢山自然保護區」,可以向解說團隊申請,並由團隊協助向主管機關獲取核准資格。(圖/記者宋汝夔攝 )
記者宋汝夔/高雄報導-2017-11-15 14:49:35
我國自然保護區係依據「森林法」及「自然保護區設置管理辦法」設置,其目的為保護具有生態代表性的地景、森林、水域,或保護野生動植物棲地,未依規定於14天前提出申請,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內,依法可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緩,民眾於觀光旅遊時,千萬別擅自闖入保護區,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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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共劃設六個自然保護區,其中位於高雄市六龜區荖濃溪畔的「十八羅漢山自然保護區」,因範圍包含舊有防汛隧道,特殊的地景及隧道風光神秘又吸引人,偶有民眾或觀光遊客誤入保護區,其實想一探保護區隧道風采也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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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林區管理處處長張偉顗表示,今(106)年該處委託屏科大森林系陳美惠副教授,與高雄市六龜地方組織共組團隊,培育四十六名在地解說員,每個解說員都通過受訓及認證,具有導覽保護區的資格,如想進入「十八羅漢山自然保護區」,可以向解說團隊申請,並由團隊協助向主管機關獲取核准資格,不僅可以在安全保障下,由富有導覽經驗的解說員帶領進入保護區探索隧道、觀賞特殊地景,也可從遊程中體驗更多的六龜故事及樂趣。

此外,若為科學研究、環境教育或其他自然保護區之永續利用區許可事項等,有進入自然保護區的需要,也可自行至「林務局自然保留區暨自然保護區進入申請系統」提出申請,當個愛護環境的守法好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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