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為人夫墮胎三次又生子 竟換來六字回應超心碎

▲桃園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生子後,指控男友在她產後不顧她傷口疼痛還硬上、性侵。(示意圖/翻攝自salon)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2017-11-11 09:41:09
上課變上床生子!新北市一名吳姓女子,2012年向一名已婚裴姓男子學習吉他,兩人在不知不覺間擦出愛火發展出一段師生戀,交往期間吳女曾為裴男墮胎三次,最後更替裴男生下一名男嬰,卻因事情曝光遭裴妻提告導致兩人分手。分手後吳女控指裴男利用老師身分騙她上床生子,害她多次懷孕墮胎傷害身體,要求賠償,未料此說法遭裴男駁斥,更稱與吳女上床只是「貪求肉體歡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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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吳女與裴男因吉他課程發展出師生戀,2014年間裴男將吳女帶回自家房內激情床戰,遭裴妻捉姦在床,裴妻當時為顧及家庭和諧,加上吳女年紀尚輕,僅要求吳女簽下不再往來切結書,未料裴男與吳女仍私通款曲,吳女更大膽要求裴男離婚、租屋,甚至還替裴男生下一子,由裴男出錢讓她住進月子中心,種種行為讓裴妻忍無可忍憤而向兩人提告。最後,裴男獲妻子原諒撤告,吳女則被依相姦罪判處4個月徒刑,並須賠償裴妻30萬元。事後裴男與吳女也因此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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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吳女心有不甘,在今年向裴男提出民事求償,指控裴男利用經濟優勢與教師身分追求她,還謊稱要與妻子離婚與她結婚,再以延續香火為由要求她生孩子,才害她在未做安全防護措施的狀況下懷孕三次,每次又遭裴男要求進行人工流產,侵害她身體健康。最後又發現裴男只為滿足自己性慾根本無意與她結婚,加上數度流產已危及生育及生命,第四次懷孕時才堅持生下孩子,並向裴男求償49萬9999元。

針對吳女說法裴男強烈反駁,聲稱吳女早已知道他是人夫,且雙方清楚絕對不可能結婚,上床做愛都有經過吳女同意,也只是為了「貪求肉體歡娛」,進行人工流產也都獲得吳女同意簽字。對此,法官認為雙方都已是成年人,若同意發生性行為就應知有懷孕可能,難以判定裴男侵害,且吳女也無法證明是遭裴男逼迫流產,判吳女敗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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