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發局指出,高雄30年以上老屋占全市所有建物45%;8月內政部公告危老屋重建獎勵辦法,接獲多起民眾詢問如何申請及撰寫重建計畫,都發局8日率先全國公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作業要點」,受理30年以上合法房屋,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達危險程度,且不具改善效益或無電梯者申請重建,免經審議程序,並享有最高1.3倍獎勵容積,30日內即可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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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亦將作業要點及書表格式及撰寫範例一併公告在都發局官網,提供民眾能簡單、快速申請。(圖/主辦單位提供 ,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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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透過簡化繁瑣冗長行政流程,且給予適度誘因,鼓勵民間自主重建。如果市民有危老屋重建需求,可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先向工務局確認是否符合危險或老舊合法建築物資格,再檢附重建計畫與相關文件向都發局申請重建容積獎勵。都發局亦將作業要點及書表格式及撰寫範例一併公告在都發局官網,提供民眾能簡單、快速申請。
都發局表示,自內政部公告「危老屋重建獎勵辦法」後,已接獲多起民眾頻頻詢問如何申請及撰寫重建計畫,但內政部將重建計畫申請書表及撰寫格式授權各地方自行訂定,目前各地方政府仍在研議階段,高雄則領先全國完成法制作業,即日起可受理申請。因政策初上路,許多民眾對於危老屋重建相關內容及程序還有許多疑問,都發局也說明近期內將在市區及鳳山、旗山、岡山等地舉辦說明會為民眾釋疑,屆時會再公告時間地點,歡迎民眾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