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6)日召開解決產業界「五缺」的第一場記者會,宣布政府預計在2年釋出多達1442公頃的工業用地,保證產業不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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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指出,囤積土地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他感謝立法院修正產創條例,給予行政院處置空間。這次政府處理的標的是「工業區閒置3年的土地」,其他土地不受影響。政府介入後,仍給予業者2年輔導期,如果經罰鍰處分仍不利用,才會強制拍賣土地。
依據產業發展趨勢預估,到民國111年可能出現1,266公頃的新增用地需求。賴清德宣布將推動3大策略、12項具體作法,預估可提供1,442公頃土地,滿足廠商設廠投資的需求。
★策略1:「公有土地優惠釋出」,總計強化土地使用806公頃。
•單一窗口媒合服務。
•政府開發園區(經濟部、科技部、地方政府)可供立即設廠用地約 371公頃,其中,經濟部推出優惠出租方案前2年
免租金。
•運用「前瞻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興闢或改善園區公共設施,增加廠商進駐意願,預計強化土地使用約 435公頃。
•協商金管會及金融機構提供廠商投資優惠金融貸款條件。
★策略2:「民間閒置土地輔導釋出」,輔導限期改善約 589公頃。
• 產創修法增訂「罰款、拍賣」‐ 廠商自取得所有權日起,逾3年未使用即認定為閒置土地。
‐ 主管機關限期於2年緩衝期內完成使用。
‐ 仍未完成使用時,先處以行政罰鍰及限期1個月內改善協商,促使其改善。
‐ 最後如果屆期仍沒有辦理、或協商未果,持續囤地,才會公開「強制拍賣」。
‐ 輔導限期改善約 589公頃用地。
• 提供專業仲介服務,協助依合理市價協商土地價格。
• 辦理土地清查,加强以實價媒合,避免土地炒作。
• 新設園區用地租(售)時已明訂回收機制,以避免閒置。
• 建廠金融優惠、閒置金融控管。
‐ 協助廠商設廠申辦優惠金融貸款。
‐ 對閒置土地運用金融工具控管使用。
★策略3:「產業用地開發與更新」,新園區提供用地約 519公頃、新增樓地板面積約 45萬坪。
•立即運用前瞻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在地型園區,提供合理價格的設廠用地,可釋出用地約 128公頃。
•輔導地方政府及民間依實際產業需求,開發新產業園區,儲備未來產業用地約 391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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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擬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新增約 45萬坪樓地板面積。
-修正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提供政府依產創條例開發且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工業區辦理更新,符合獎勵機制者給予1.2〜1.5倍容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