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謊不打草稿?台北市一名魏姓男子,控告許姓女子藉口經濟困難須要金援,向他借了10萬元卻遲遲不還,要許女還錢。但此說法反遭許女駁回,並指控魏男隱瞞已婚身分對她展開追求,她發現後隨即拒絕往來,更強調從未向魏男借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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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報導,許女向法院表示,當初魏男主動追求她時,自己說要負擔她的生活照顧她,要她不用工作,甚至願意買房給她,她便答應魏男追求進行交往,也一同前往看屋、購屋。未料卻意外發現,原來魏男早已是有婦之夫,馬上斷絕往來,兩人相處期間也從未向魏男借過錢。
對此,魏男坦承確有與許女一同看房,卻辯稱許女覺得月租太貴,不如至外地買房,為此出借10萬元給許女支付頭期款,並非要買房送她。不過,因魏男無法拿出任何收據或借據,辯稱是許女不肯寫借據,僅能拿出銀行提款明細,明細上雖有兩度提款5萬元的記錄,仍無法證明10萬元是借給許女,故法官駁回魏男要求還錢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