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稅務局提醒民眾,106年地價稅於1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收到繳款書請盡速繳納,逾規定繳納期間繳納者,每逾2日按應繳金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署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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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表示,民眾可持現金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亦可持晶片金融卡至網際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使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或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或至繳稅服務網站繳稅。另外繳款書上設有QR-Code專區,民眾選擇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方式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QR-Code行動條碼,至繳稅服務網站繳稅。民眾至便利商店或以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或利用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繳稅者,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12月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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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另提醒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者,可於繳納期間內向該局或虎尾、北港分局及各鄉鎮公所申請補發(斗六市公所除外)。另外從今年起,民眾繳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亦可持自然人憑證至代收超商自行列印小白單至櫃檯繳納,期間一樣至12月2日止。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雲林縣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