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通過電信管理法草案,將「特許制」改為「登記制」門檻大鬆綁,未來人人都可申辦,進入電信業不再有門檻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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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30日表示,為因應科技匯流,新的電信管理法將大幅鬆綁法規,以營造自由、創新和公平競爭的產業環境。首先將「降低市場參進門檻」,將原本的「特許制」修正為「登記制」,如果業者沒有登記,未來只是無法取得電信管理法所賦予的權利,希望鼓勵資金人才加入,並給予電信業經營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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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禎指出,雖然放寬門檻,但也需維護消費者權益和確保公共利益,因此將業者遵守的義務,以其經營行為或樣態,分為一般義務、特別義務、和指定義務三類。
此外為了因應市場快速轉變,維護公平競爭,政府也將管制對象由「業務市場主導者」改為「衡量具有市場顯著力量的經營者」,例如中華電信固網的電路出租業務,新的電信管理法會要求必須「會計分離」,也會規範出租費用,對不同對象採取不同程度管制的矯正措施,有效促進產業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