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宣誓將解決工商界「五缺」問題(缺水、缺電、缺地、缺人、缺才)。賴清德19日在「行政立法便當會」與民進黨立院黨團研商《產創條例》修正草案,會中決議對於遭囤積的工業區用地,如果地主仍不使用或不釋出,先處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10%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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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便當會」中初步研商的《產創條例》草案共識,行政懲處所定義的「閒置土地」,以取得使用權或所有權之日起,逾3年未完成建廠的土地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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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主管機關經濟部對於「閒置土地」,將公告和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與利害關係人,應於2年期限內依法完成建築使用。如果當事人仍不處理,得處以當期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下罰鍰。如果再不改善,最後才會啟動「強制拍賣」程序。
行政院初步決議,新法上路後,將給地主2年處理的緩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