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新南向政策」,外交部16日宣布自11月1日起,試辦菲律賓國民來臺14天免簽證禮遇措施。外交部也呼籲菲律賓政府基於互惠原則,儘速同意也給我國國民免簽待遇。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外交部表示,菲律賓國民能獲得台灣免簽待遇的條件如下:一、持有菲律賓普通護照(外交或公務護照不適用),護照效期在6個月以上。二、持有回程機(船)票、或到下一個目的地的機(船)票及有效簽證,且機(船)票應訂妥離境日期班(航)次的機(船)位。三、經中華民國入出國機場或港口查驗單位查無不良紀錄。
此外,菲律賓旅客依規定需填妥入國登記表,並備齊旅館訂房紀錄、或在臺停留期間住宿地址和連絡人資訊,以利我國機場或港口查驗單位查驗。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外交部表示,試辦期限到明年(107年)7月31日止,到時再視成效決定是否延長辦理。
雷厲風行掃毒的菲律賓總統杜特蒂在9月曾點名台灣是菲律賓的毒品上游來源,並指出走私毒品到菲律賓的台灣黑道組織是「竹聯幫」。菲律賓緝毒署公布資料,去年(105年)有29名台灣人在菲律賓因毒品被捕。菲律賓是否基於互惠原則給我國民免簽待遇,目前仍在考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