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大開口 高通權利金引各國眾怒 遭接連重罰主因

▲美商高通公司因濫用手機晶片領域的專利獨占地位,接連遭大陸、南韓以及我公平會重罰。圖為高通 Snapdragon 835 晶片。(圖/公關公司提供)
記者陳家蕙/台北報導-2017-10-13 16:56:50
美商高通公司( Qualcomm Incorporated )遭公平會重罰新台幣 234 億元,主要理由為濫用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獨占地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指出,高通在通訊領域具有老大地位,除向國內手機業者收取晶片價格,並另簽訂專利授權金合約收取權利金。雖高通擁有專利技術,不過智慧局強調,基於維護市場秩序以及不影響產業發展,主管機關的確可適度限縮專利所有權人的權利範圍或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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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高通公司擁有相當多數之 CDMA 、 WCDMA 、 LTE 等行動通訊標準必要專利,並居 CDMA 、 WCDMA 、 LTE 各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之獨占地位,依此長期向國內業者收取權利金,公平會調查,時間長達7年。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審查官賴恩賞分析,專利為企業或個人的無形財產,可透過專利授權,將使用權移轉給其他業者,並從中獲利。賴恩賞強調,雖專利所有權人都希望將權利極大化,常出現獅子大開口喊價狀況,不過政府負有維護市場秩序的責任,並須防範因專利壟斷影響產業發展,因此大陸、南韓及我國公平會均先後出手,裁處高通巨額罰款。

賴恩賞說明,高通在通訊產業領域執牛耳地位,主導多項通訊協議,從 3G 到 4G 系統均為標準制定強權,因此除依照銷售數量收取手機晶片費用,並強迫業者事先簽署專利授權合約,另依手機「整機價格」收取 5%  的權利金,因此引發各國眾怒,先後下重手作出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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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恩賞開玩笑的指出,若某家廠商推出鑲鑽手機,鑽石價格 20 萬,導致手機售價飆漲,雖非高通晶片的功勞,高通卻還是可依手機整機價格收取 5% 的授權金費用,即凸顯高通作法合理性不足的問題。

據了解,今( 2017 )年至5月為止,高通已在台灣申請 225 項專利,威脅相關業者研發布局。在此之前,南韓已對高通開罰約新台幣 278 億元,高通上訴後,9月剛遭到駁回,同時,大陸也對高通開罰約新台幣 305 億元,在龐大市場支撐下,促使高通未採取上訴行動,而將授權金計算方式由 5% 降為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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