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導,依據保監會今年 5 月下發的《關於規範人身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要求,保險產品從 10 月 1 日起,禁搭理財順風車。根據要求,
保險公司在開發設計保險產品時,對於保險產品定名、產品說明書、以及相關產品宣傳文宣,都不能包含理財、投資計劃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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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報導,10 月 1 日起,被中國保險業內稱為「史上最嚴保險新規」的保監會 134 號文將正式施行,通知中主要對兩大類產品進行了非常嚴格的限制,其中包括
兩全險以及年金險要求,5 年內不得返還,且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費的 20%;另外,通知中還指出,
萬能險、連投險不得以附加險形式存在。
報導指出,「投資者到銀行買理財產品,產品到期的時候,錢卻提不出來,一問才知道原來買的是保險。」這幾年,存款變保險、理財變保險的事情經常發生,投資者明明要買銀行理財,但銀行員工卻推薦收益更高的保險理財。
因此《關於規範人身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在開發設計保險產品時,保險產品定名、產品說明書以及相關產品宣傳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財、投資計劃等字眼,
保險產品名稱應清晰明瞭,突出保險產品責任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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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在對產品進行組合銷售,應在產品銷售和產品宣傳文宣上明確告知消費者是保險產品組合或保險產品計劃。另,在該通知規定中,界定壽險類產品費率方面,該通知鼓勵保險公司區分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身體狀況等情況,進行差異化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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