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合理反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酒後駕車理賠成本,金管會 26 日公布,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現行每次 2100 元提高到 3600 元,且累犯就是依酒駕次數乘上 3600 元,不設上限,即有 5 次酒駕,即加費 1 萬 8000 元。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此新費率將預告 30 天,預計年底前發布,明(2018)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保險局統計,從 2014 年 3 月實施強制車險酒駕加費,到今年 7 月為止,共有 6 萬 7730 人被酒駕加費,酒駕 1 次最多、高達 6 萬 6320 件,但也有人酒駕違規高達 4 次,有 24 人,而 1 次酒駕加費 2100 元,也因此,目前最高酒駕 4 次被加費 8400 元。
雖然目前投保強制車險車主,若酒駕被逮,有 1 次酒駕紀錄,隔年強制車險就會被加費2100元,不過,金管會研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修正草案,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現行酒駕加費 2100 元,提高到 3600 元,即按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紀錄次數乘上固定金額 3600 元加收保費,不設上限,其餘費率維持不變。
也就是說,若前 1 年酒駕 1 次紀錄就是加費 3600 元,2 次即 7200 元 ,前一年違反酒駕 5 次、即加費 1 萬 8000 元,而且無加費上限,若以一般 25 歲到 30 歲無酒駕紀錄者,1 年強制車險保費 1457 元到 1866 元,若有酒駕紀錄者至少 5000 元起跳,酒駕多次可能保費就上萬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金管會也提醒,雖然對於酒駕所造成的傷亡,強制車險有理賠,但於理賠後,仍會向肇事者(被保險人)追償,因此,呼籲駕駛人酒後勿開車,除可避免額外增加保費支出外,更重要的是可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如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屬或周邊親友應保持冷靜,立即報警處理,並記得取得車禍相關資料,以向產險公司申請理賠;如事故汽車無法查究或未投保本保險時,受害人也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以保障自身權益。
此外,金管會統計,強制車險自 1998 年實施以來,截至 2017 年 7 月底止,總理賠及補償金額超過 2379 億元,超過 422 萬人次受惠,對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屬所提供的基本保障實具助益。金管會也提醒騎乘汽、機車的民眾除應注意行車安全外,並請記得投保強制車險,以獲得即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