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35歲已婚吳姓男子,前年底到高職夜間部進修,認識同班、未成年的女學生,吳男見女學生個性單純,竟誆騙對方稱她遭髒東西附身,並說自己是觀世音菩薩的乾兒子,可以幫她「驅邪」,3度將女學生帶往飯店性侵。台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吳男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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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報導,吳男在高職夜間部進修時認識長相清秀的女學生,吳男要求交往遭拒後,竟誆騙對方遭「色鬼」纏身,要跟他發生性關係才能驅鬼,藉此誘騙女方上床。
女學生供稱,吳男自稱是觀世音菩薩的乾兒子,可以驅邪治鬼神,將她3度帶往不同飯店性侵,就連她月事來也不放過,甚至還要她吃精液,說這樣對身體比較好。吳男並交代她,不可將此事告訴任何人,如果到了法院,也要跟法官、檢察官說都是她自願的。
女方母親則供稱,吳男曾到家中幾次,他自稱有學八家將,可以看到別人卡到陰,也騙她說女兒卡到不好的東西,要帶女兒到廟裡拜拜,沒想到卻性侵女兒,讓她氣得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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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否認性侵,稱兩人是男女朋友,才會發生性行為,也否認有假借鬼神之說,讓女學生心生恐懼而強制性交,並稱與女方從未談到神明的事情。
台南地院認為,吳男利用女學生敬畏鬼神的心態,違反其性自主意願,嚴重影響少女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且吳男犯後否認犯行,並無悔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判處吳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