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公民團體今(21)日偕秀林鄉太魯閣族人在立法院外表達「撤銷亞泥 礦業改革 立即修法」訴求,亞泥晚間提出4點回應,盼望能加強溝通、平息爭議、務實修法,共創多贏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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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亞泥礦權展限案是「依法申請」,經濟部(礦務局)也是「依法審查與核准」。行政院訴願會明察案件事實、流程與法令規定,秉公審理後做出駁回撤銷亞泥礦權展限的訴願決定,保障了企業經營權、投資股東權益及員工和協力廠商的工作權。本案引起社會上諸多討論與關注,也耗費不少社會資源。訴願會正式做出訴願決定,相關疑慮亦得到澄清,亞泥期盼爭議能就此平息。
2、亞泥花蓮廠有一套嚴謹的水土保持與排水系統,過去四十餘年從未發生山崩地滑土石流等問題,未來也不容許類似問題發生,此外也努力恢復山林原始風貌,並將推動循環經濟,為台灣土地的永續發展貢獻心力,讓國人看見經濟與環保可以並行不悖。
3、亞泥的溝通大門永遠敞開,持續主動地加強與各界溝通,更會重視部落居民及原住民的安全與權益,落實地方回饋機制,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共創多贏。近來亞泥已在富世村舉辦多場礦場安全說明會與現場會勘,獲得許多村民正面迴響,北上抗議之部分群眾意見,實非全體村民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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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至於立法院待審的礦業法修正案,亞泥期待修法能夠具備妥善性、務實性與可行性,促使產業走向循環經濟及永續經營。
亞泥最後提出3點呼籲,修法應共創多贏,要注重經濟發展、環境保護及原民權益的平衡;修法應廣納意見,經濟部已舉辦3次公聽會,立院應廣納產官學及各界提出的意見,審慎修法;修法應理性務實,企業承擔員工生計與社會責任,修法應理性討論,使其務實、可行,避免因極端意見導致窒礙難行,使產業無法經營、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