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製作人邱瓈寬捲入爭產官司,其恩師為資深製片裴祥泉,前年5月病逝,沒家室的裴翁身後留下8249萬餘元遺產,依據代筆遺囑分配給愛徒以及另兩名公司員工,卻沒留給他3名手足。裴祥泉胞妹提告質疑遺囑效力,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遺囑見證人的資格確有問題,日前判決遺囑無效,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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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律律師事務所吳逸軒律師表示,預立遺囑是一件好事,站在當事人立場,可以自主地分配自己的財產,誰對我好一點,就能多分得一些遺產。至於子女們,因為有了遺囑,長輩財產早已分配,大幅減少了手足之間爭執。
如果沒有預立遺囑,則依法分配,但實際處理時常遇到難題,例如,長輩留有現金、不動產,那到底誰拿錢、誰可以分得房子、田地?如果處理不當,常導致兄弟姊妹失和,甚至打起官司,互不往來。
吳逸軒律師指出,一般來說,遺囑可分為自書遺囑、公證遺囑、代筆遺囑、密封遺囑、口授遺囑等五種,其中以代筆遺囑最多,需有3名符合法律規定之見證人。通常代筆遺囑會選擇律師作為見證人之一並代筆,優點為律師具有法律專業,較能注意法律規定,減少遺囑無效情形發生,且當事後對於遺囑效力發生爭執時,律師能有條理、邏輯地作證當時狀況。
預立遺囑必須在當事人還活著的時候,且意識清楚,有能力自主表達意見,至於效力則是發生在死亡之後,只要遺囑符合規定、程序,立即生效。不過,即使是預立遺囑,仍受到民法「特留分」限制,當事人仍無法將所有財產都給某一個繼承人或他人,因為法律明文規定繼承人之最低保障,也就是民法關於特留分的規定。
吳逸軒律師舉例,當事人長久以來與兒子不合,晚年都是由外甥來照顧,他可以預立遺囑,將大部分財產留給外甥,但他死後,只要兒子提出訴訟,還是可以爭取應繼分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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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遺囑可以避免家族成員之間爭執糾紛,自己有權力處分自己的財產。此外,預立遺囑具有彈性,可以隨時更改、調整內容,以最新版遺囑為主。為了避免糾紛,在代筆遺囑時,最好全程錄音錄影,且確認當事人意識清楚,能夠清楚表達意見,不是只回答「是」、「嗯」、「好」,至少必須能簡單說出具體內容。
如何選擇適合的專業律師來代筆遺囑?吳逸軒律師建議,應該考量律師之經驗與年紀,不僅可以減少遺囑無效情形,更可避免日後家族成員因遺產發生爭執時,律師卻不在世上,無法出庭作證、適當還原遺囑人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