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 18 )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國內首次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決議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電能(輸電)及轉供電能(配電)之平均費率分別為 0.0460 元/度、 0.0802 元/度、 0.2164 元/度、 0.3375 元/度,最快 10 月開放綠電業者申請直供代輸業務,不再只能將電賣給台電。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電業法今( 2017 )年 1 月 26 日修正後公布施行,輸配電業因提供輔助服務、電力調度以及轉供電能等服務,得收取費用,台電公司依計算公式提報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後,經濟部次長楊偉甫今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通過各項費率方案,作為電業自由化綠電先行的第一步。
▲依燃料別不同,能源局針對輸配電業訂有差別費率。(圖/能源局提供)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濟部能源局組長吳志偉說明,為符合能源轉型、綠能先行之政策方向,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訂定以鼓勵再生能源直供或轉供為原則,因此各項費率區分為基本費率及排碳費率。未來綠電可採多向銷售,不一定要全部賣給台電,如自家屋頂裝設太陽能板發電,除了自用,還可賣給隔壁鄰居,降低台電現行支持綠電所負擔的躉購費用,從電價角度來說,也可減輕民眾負擔。
吳志偉指出,輸配電業費率將於 10 月 1 日正式上路,待施行子法公告完畢,最快 10 月底便能開放綠電業者申請,未來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將每年調整,首次費率適用期間則從今年 10 月至 2018 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