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施孝瑋/男女交往 部隊該不該限制管理?

▲國軍自民國81年開始,招募女性進入部隊後,「軍紀大茶包」事件時有所聞。(圖/施孝瑋提供)
文/施孝瑋-2017-09-14 10:29:03
據媒體報導,海軍陸戰隊99旅衛生連驚爆軍士官不倫戀,一位王姓已婚男連長與已婚女上士從去年底開始亂搞男女關係,許多任務分派,都是女上士說了算,除了引發部隊基層阿兵哥反彈外,男連長的妻子更因不滿先生亂搞外遇,也要求部隊處理。99旅獲知此事後立即展開調查,才揭發不倫戀。海軍司令部表示,目前已立即將二人調離現職並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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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或許在台灣大部分人注意到的是雙方已婚的不倫戀,但是筆者注意到的是,男軍官與女士官兵(或女軍官與男士官兵),搞出的「軍紀大茶包」。

軍隊是社會的縮影,當然社會上會發生的亂象軍中自然也不能倖免,但是自民國81年開始,招募女性專業軍士官,打破了過去僅有政戰學校與國防醫學院招收女生,成為女軍官外,逐漸增加的女性軍士官,對部隊的人力增益和工作效能,自然也有相當幫助,而國軍也頒發「國軍人員兩性營規管理規範」,規範軍中兩性關係和律動規則。國軍人員兩性營規管理規範只規定了相處之間的規則,卻沒有從根本規範兩性關係在軍中根本不該發生的部分。

不知各位看倌是否知道,目前全球戰力最強的美軍,軍官士官之間是不能談戀愛和通婚的。

原因其實非常簡單,因為維繫軍隊運作的兩大因素,領導統御和階級服從,一旦男女關係介入,肇生問題將非常麻煩難解,因此美軍根本規定軍官與士官之間不得交往或通婚,違者處分也很簡單,其中一人必須立即退伍。不過近年有放寬,兩人中的士官必須接受轉任軍官的課程,這代表其中士官一方至少要是階級Enlist 7以上,如果不到,其中一人還是得要退伍回家。

至於軍官與士官通婚會造成何種問題,從下面一個例子模擬幾種可能發展狀況:

多年前空軍曾主動發布新聞稿,空軍某戰鬥機中隊的飛行員,和志願役女士兵成婚,志願役女士兵婚後生產,並回到同基地服役,婚姻幸福美滿云云。

可能狀況1:女士兵嚴守分際,繼續服役,未肇生任何軍紀狀況。

可能狀況2:女士兵嚴守分際,但部隊長官礙於是同事妻子,因此在各種公差勤務上給予優待。

可能狀況3:女士兵恃先生官威,對長官交辦事務愛理不睬,成為部隊閒置人力。

可能狀況4:女士兵恃先生官威,業務擺爛命令不理,成為部隊頭痛人物。

當初看來美滿幸福的婚姻,但是在領導統御上,問題很大,而且國軍至今沒有進行管理方案。美軍很早就容許女性進入部隊服役,因此幾種可能情況都碰到過,所以釜底抽薪,根本不允許軍官與士官兵之間發展羅曼史。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知道,這女士兵最後成為無效人力的可能性很高,志願役人員投資甚高,因此因為感情因素造成部隊人力浪費與效益低下,是對不起納稅者的。

另外,在本文開始引述的新聞事件中,男連長與女上士瞎搞之際居然讓女上士插手連隊決策,儼然成為「地下連長」,但是國軍好像都認為這些問題不是問題,只有規定兩方不得在同一單位或有長官隸屬關係。

因為依照「國軍人員兩性營規管理規範」中,第三部分共同管理規範內第三項:袍澤間應保持正當友誼,兩性均未婚者可正常交往,惟不得影響公務,亦不得於營內有親密的行為(如牽手、摟抱、親吻、撫慰等動作),如自然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應向單位報備,並得視狀況檢討調整服務單位或職務;具隸屬關係之異性長官、部屬間交往,尤應嚴守公私分際,以免影響任務遂行。

簡單的說,只要男未婚女未嫁,國軍不管是什麼階級彼此都可以開展羅曼史,因為國軍向來較注重形式上的「階級服從」,而忽略深層的「領導統御」,因此只要不違法,國軍管不到。

不違法但是在領導統御上重創軍隊戰力的軍隊跨階層交往與婚姻,國軍需要在兩性管理和領導統御上,仔細思索與拿捏管理方式,否則日後還會出更多、更大與貽笑大方的案例。

●作者:施孝瑋/軍情與航空網站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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