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 9 日、10 日,第一銀行爆出 ATM 盜領案,總計被盜走 8327 萬元,犯下該案者為拉脫維亞籍男子安德魯等三人,到案後堅稱是受友人所託「幫忙拿東西」強調非國際犯罪集團成員,二審法院在今年五月判三人各 4 年 6 月至 4 年 10 月不等刑期,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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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多家分行 ATM 在去年七月都曾傳出不停吐鈔,其中古亭分行 ATM 因被民眾發現不斷吐鈔,且外籍嫌犯行跡可疑,通報警方後才讓整起事件曝光,震驚全台。經警方積極追緝後,七月 18 日在宜蘭逮捕負責處理贓款的安德魯,而羅馬尼亞籍米海爾、摩爾多瓦籍潘可夫也在台北維多麗亞酒店遭逮。
今年一月,一審法院依無故變更、刪除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罪,將三名被告判 5 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 60 萬元,並沒收 7700 多萬元贓款;二審高等法院在今年 5 月 18 日,判安德魯 4 年 10 月併科罰金 50 萬元、米海爾 4 年 8 月併科罰金 40 萬元、潘可夫 4 年 6 月併科罰金 30 萬元,執行期滿或赦免後均驅逐出境。但檢方、安德魯、米海爾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