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到7月,雲林縣警察局統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共逾8400件,其中最多是違規停車,第二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跨越雙白線、未戴安全帽。有人甚至不到5分鐘就被檢舉3次,吃上3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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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警方稱有民眾收到罰單後來詢問,才知道未依道路順行方向停車也算違規,雖然很「嘔」但也自知理虧,乖乖去繳錢;警方也稱,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的檢舉案件,車主的申訴比例很高,有位駕駛甚至因此在5分鐘內吃上3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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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方統計,斗六分局去年同期約500件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事件,今年暴增10倍至5000件。由於太多人被檢舉,怨聲載道,斗六分局特別製作宣導單提醒車主注意。
警方表示,現在人手一隻智慧型手機,行車紀錄器又普及化,雖然其中有「故意」檢舉的狀況,但依照規定,民眾檢舉案件只要查證屬實都要告發,否則承辦員警可能被告瀆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