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編號第10號的颱風海棠即將來襲,台東縣長黃健庭除指示相關單位瞭解颱風動態及行徑路線外,並因應颱風災害防救需要,縣府自今(30)日公告劃定向陽山等區域及金峰鄉嘉蘭村等五處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為管制區,並自30日下午8時30分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罰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敬請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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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颱風台東縣災害應變中心於今(30)日上午8時30分成立一級開設,黃縣長特別指示有關單位注意颱風動態及行經路線,以便及早透過大眾媒體方式,通知民眾做好萬全防颱措施,減少損失。 同時縣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及大武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大武暨蘭嶼、綠島沿線之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以及「金峰鄉嘉蘭村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大武鄉大竹村富山部落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大武鄉大竹村本部落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等範圍」、「大武鄉大竹村愛國蒲部落1、2、3、4鄰及延平鄉紅葉村1、2、3鄰莫蘭蒂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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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海棠颱風災害應變中心緊急發出公告,本縣達仁鄉鄉8條、延平鄉11條、金峰鄉7條、大武鄉21條、太麻里鄉16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已被水土保持局發布為土石流黃色警戒區,請居住於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內之居民自行前往指定避難處所或至影響範圍外之親友家避難。
台東縣政府表示,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戲水、觀潮、垂釣、登山、健行、溯溪、出海捕魚等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自106年7月30日上午8時30分起生效,以維縣民安全。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公告區域內錨泊區內漁船進港避風及船員上岸安置,縣內各港口(泊、區)、岸際(高潮線起向臨陸側100公尺內,住宅區及海堤線內除外)列入管制區,禁止船(筏)出海作業(除救難船外),並由海巡單位執行管制措施,各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潛勢溪流),應禁止人民從事各項危險活動,並請警察局、觀光旅遊處、海巡局及蘭嶼、綠島鄉公所開始疏散蘭嶼、綠島地區遊客,並禁止遊客前往蘭嶼、綠島地區,以避免因颱風來襲造成滯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