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口湖鄉疑似因為垃圾轉運站堆放底渣,汙染水源導致鄰近的養殖文蛤暴斃。對此環保局表示,應該更審慎嚴格的去調查原因,若政府在底渣管理上真有疏失,也會實事求是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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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報導,雲林縣口湖鄉由於今年 3 月起開放垃圾轉運站堆放垃圾燃燒後產生的底渣,導致低渣殘留毒物溶入鄰近的重要水源「尖山大排」中,間接導致當地文蛤大量暴斃。對此農委會漁業署已經委託雲林縣政府在 27 日前往進行水質採樣,以釐清究竟有沒有汙染。
對此,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認為原因可能還要查清,他說,當地文蛤暴斃有可能是在更之前當地有遭非法棄置的底渣或爐渣,或是天氣太熱導致,他認為相關單位應該要更嚴格的驗證來釐清文蛤死亡,否則文蛤未來還是會繼續受損。他也強調,如果政府在管理有疏失,政府也會實事求是來面對。
針對有學者指出,爐渣底渣裡甚麼都有,內容物太複雜、成分太毒。詹順貴說,雖然有學者提出底渣成分很複雜、可能很毒。他也認為沒錯,「但是這個前提是垃圾分類沒做好」。針對雲林縣長李進勇日前曾指出,雲林縣的垃圾分類已經很好,詹順貴則認為還有進步空間。
詹順貴更舉雲林縣的廚餘問題為例。他說,雲林縣曾宣示要落實垃圾分類、確實執行廚餘垃圾分類,但是廚餘篩選還是需要加強。他說,廚餘中是熟食,含有骨頭、鹽分等等,燒之後就會造成底渣內容物複雜,他認為這部分學者說的沒錯,但是是因為分類沒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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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順貴說,要讓底渣去汙名化,首先分類要做好,把廚餘跟可回收物質及廢棄物分類好,剩下的就會比較單純,燒完後的底渣也要經篩分、破碎、純化處理,才能拿來再利用在非結構性、低強度的公共工程使用。他說,斗六抗議事件後,環保署已經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協調、陸續訂出相關規範,目標是未來公共工程都要有一定比例使用底渣。
詹順貴強調,要如何使底渣去汙名化、甚至減少底渣產生,重點就是如何在源頭分類篩選,以及做好垃圾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