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議員、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李承龍今年4月斬首台南烏山頭水庫的八田與一銅像,更在臉書自稱是廖添丁,被台南地檢署依毀損罪起訴。怎料前案還在審理中,又被法輪功龔姓學員控干擾法輪功宣揚理念,提告妨害自由罪,不過,台北地方法院了解全案後認為李承龍罪嫌不足,判處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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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男指控,2016年5月31日下午,他帶著電視機在101大樓廣場宣揚理念,卻遭李承龍惡意干擾,不僅坐在裝有電視機的檯子上,更用手「死抱住電視機」,導致路過民眾無法觀看,連警方出面制止,他仍不聽勸告,因此提告妨害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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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李承龍對此反駁,當天身為外國人的龔男在現場舉牌進行政治性活動,因涉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他才向前勸說,不料卻遭法輪功學員批無權干涉,他才會以行動表達意見,並稱「我只是把屁股靠在電視檯上,左手扶住小櫃子,右手扶在電視機邊緣,反制對方行為,並沒有強制任何人不能靠近電視。」
台北地院審理此案,調閱當天現場畫面發現,李承龍僅遮住四分之一的電視螢幕,尚有超過一半的部分可供民眾觀看,因此認定李承龍罪嫌不足,判處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