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與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兩人在永豐金案的戰火持續延燒,黃國昌在今(26)日點名,時任金管會主委的曾銘宗涉嫌包庇永豐金,曾銘宗傍晚則回批,黃國昌刻意「指鹿為馬」、「胡亂指控」,金管會於2017年6月22日便已發布新聞稿澄清,黃國昌看了嗎?是看了看不懂?還是看了裝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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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近日接連針對永豐金案提出質疑,其中更點名曾銘宗涉嫌包庇永豐金,並拿出蓋上曾銘宗大印的公文質問,「是被盜蓋的嗎?」;而對於曾銘宗說保留法律追訴權,黃國昌更直嗆,要就直接去提告,法院見。
對於永豐金案,曾銘宗解釋說,2014年10月,金管會檢查局確實有進行檢查,主要缺失係徵信不實、資金流向及分期付款交易方式等,有待說明之事項,後續並無發現關係人交易之不法情事。另外,2016年11月檢查局檢查發現,貸款疑涉關係人交易之不法情事,即迅速與檢調聯繫,並在2017年1月,將專案檢查結果及不法事證提供地檢署,積極協助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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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黃國昌的指控,曾銘宗大酸說,「黃委員虧你還是在中研院做過事。請問,中央研究院長發出的公文,院長均有看過嗎?」;曾銘宗更嗆黃國昌說,「你不要裝啦!我不相信你連最基本的普通常識都不懂」;請問,以部會名義發出去的公文,部長一定會看過嗎?因為依權責畫分,授權局處長判行,即公文簽至局處長就判行以該部名義發文,但部長、次長根本沒看過該項公文,此種情形非常普遍,本案檢查結果公文,即授權局長判行,本人當然沒有看過!請問黃委員你是不懂,還是裝不懂?」
曾銘宗更直言,他過去對黃國昌「保留法律追訴權」,是不想浪費司法資源,畢竟訴訟也要看對象,對黃國昌,還需再考慮看看是否適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