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14歲的國中少女在2016年和林姓男網友見面,不料卻被性侵,事後少女和輔導老師聊感情問題時,老師發現少女男友曾私訊她「我不會在意一片處女膜」,因此意外揭露少女遭林男性侵一事。新北地方法院24日依對未成年性侵罪判林男3年10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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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國中女學生透過交友軟體認識21歲的林姓男網友,去年兩人相約在三重碰面,不料林男卻將她載往摩鐵性侵得逞。事後,少女因和男友吵架,去找學校輔導老師談感情問題時,老師因看到女學生男友曾私訊少女說:「我不會因為一片處女膜的關係,就在意這種事」,進而發現少女慘遭男網友性侵一事。
新北地方法院審酌雙方說法與少女同學、輔導老師的證詞,認定林男性侵犯行明確,不過考量雙方已用5萬元和解,故24日判林男3年10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