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市楊姓(36歲)與張姓男子(42歲)有多項竊盜前科,17日2人才因偷車後又喝酒騎車,被依竊盜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沒想到事隔3日,又再度偷車被埋伏的員警當場逮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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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發現,楊姓與張姓男子2人經常聚在一起喝酒,17日2人共同在斗六火車站偷了1輛機車後喝酒騎車,途中行經一間加油站時,直接撞上一輛停等加油的轎車,2人被依竊盜及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事隔3日(20日)2人又再度到斗六火車站偷了一部機車使用,斗六派出所警員牟奐昇、葉大瑋執行轄區巡邏勤務時,發現該部失竊機車停於腳踏車停車處,埋伏後當場逮獲前來騎車的張姓竊嫌,張嫌坦承使用贓車做為代步工具,並供出偷車是楊姓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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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埋伏後當場逮獲前來騎車的張姓竊嫌,張嫌坦承使用贓車做為代步工具,並 供出偷車是楊姓友人。(圖/斗六警分局提供,2017.07.24)
警方通知楊嫌到案說明,楊嫌一度始矢口否認,直到警方出示所調閱之路口監視器畫面,見畫面竊嫌特徵、衣物全然與自己相同,始坦承竊行,全案偵訊後分別依機車竊盜及使用贓物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