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家的後盾 不只公共意外責任險 商家店鋪保險可這樣保

▲逢甲氣爆疑似是因更換瓦斯桶漏氣、開電風扇排氣釀禍,才導致大火。(圖/社會中心翻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17-07-21 20:26:02
台中市逢甲商圈餐廳發生氣爆事件,造成 1 人死亡、 15 人受傷,並波及許多鄰近店家。產險業者提醒創業者,為保障客戶的人身安全及確保永續經營,除了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外,也可投保產險公司的綜合保險,讓店家不會因飛來橫禍而造成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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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公會所查,發生氣爆事件的逢甲餐廳未投保商業火災保險附加爆炸險或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可能是因為投保公司行號與餐廳名稱不同,或其他原因仍待釐清中。不過,若確定商家未遵守規定投保,面對燒毀自身及鄰居的財物損失,以及在法律上應賠付眾多因氣爆而受傷的民眾醫療及休養費用的問題,對於該餐廳業主而言,將會是非常沉重的負擔,不但有可能無法重新營業,受傷民眾也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補償。

和泰產險表示,只要是公共營業或消費場所,如一般商店行號、辦公處所、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補習班、餐飲店等場所,都強烈建議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而且近年來各縣市政府更明文規定,部分消費營業場所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例如依台中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規定,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超過 150 平方公尺者,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最低投保金額為 300 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為 300 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總額上限 3000 萬元。

和泰產險說,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當被保險人營業處所的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場所發生意外事故,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就可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和泰產險也提醒創業者,為保障客戶的人身安全及確保永續經營,除了依規定要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外,亦可投保產險公司的綜合保險,讓店家不會因飛來橫禍而造成重大損失。以和泰產險提供的企業守護綜合保險為例,基本保障已包含財物損害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雙主約,承保範圍涵蓋火災意外造成的財物損失賠償及營業場所公共意外責任保障,對商家及顧客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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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選擇加保「停業賠償」,在保險事故發生造成停業時,也將依業主選擇的投保日額,每日作定額賠償,最多賠償 30 天,且沒有自負額,而且平均每單年繳保費約 3 、 5 千元到萬元不等,對業主而言,不須分別填寫要保書,就可同時投保商業火災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雙主約。

產險業者強調,不論店家大小、行業別,一家要投保足額的保險,如能將許多創業的風險轉嫁到保險上,業主除可減輕壓力外,消費者亦可得到應有之賠償及保障,更可有效率控管相關營業風險而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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