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銀行總行發生林姓理財專員挪用 20 名客戶存款達新台幣 2650 萬元事件,金管會 20 日表示,待銀行釐清事實及確認損失金額後,就會歸還客戶資產,而且這是銀行人員重大舞弊,金管會完成調查後也會進行處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外,由於這是今年發生的第 3 起銀行人員監守自盜、挪用客戶存款案件,金管會強調,若一家銀行在近年連續發生,就代表銀行內控有重大缺失,金管會將加重處罰。
京城銀行 20 日證實,在 7 月中旬發現總行營業部林姓理專有挪用客戶資金情況,並在第一時間向主管機關通報相關情事,針對該名違法人員馬上採取包括停職及資產扣押等相關法律追究程序,初步清查有 20 位客戶、總計損害金額約 2650 萬元,已主動向客戶溝通了解事實真相,藉此確保客戶權益不受損害。
由於京城銀行已對林姓專員進行資產扣押,也投保員工忠誠險,自負額15% ,京城銀預估,整體財務及業務影響相當小,京城銀行已責成稽核室,就此案內控疏失會同業務單位即時檢討,並提出內控流程的改善措施,加強銀行作業人員內控監理制度,避免類似情況在未來發生的機會。
金管會也表示,京城銀行是在 7 月 13 日發現林姓理專挪用客戶存款,隔天 7 月 14 日向金管會通報,目前京城銀行還在釐清事實,包括理專與客戶資金往來情況、事情發生原因及相關內稽內控是否顯有疏失,待確認損失金額及釐清事實後,就會歸還客戶資產。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規定,當銀行發生重大偶發事件應立即通知金管會,且銀行釐清案情後一周內也要向金管會報告。金管會強調,會督促銀行保障客戶權益,當發生這類事件時,銀行會先聯絡客戶、寄發對帳單,並清查該行員所經手客戶,以保障客戶權益。
此外,金管會說,之後也會再就銀行內控弱點、缺失查核,若屬於制度面的缺失,金管會將依規定進行核處,如果銀行之前有發生過行員舞弊事件,在進行一般金檢時,也會特別針對該項缺失稽核,確認是否已經改善,若發現沒有改善會繼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