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一警分局掌握一個四處替人暴力討債的台南地區道上份子,日前飛象過河,聯手台南警方收網,逮捕為首且列治平對象的方姓男子,及其黨羽共十二人。警方起出改造手槍、本票、子彈4顆、球棒數枝等相關物證,全案警詢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恐嚇、傷害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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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對象之首惡方姓男子平日以臺南市新市區遊藝場為暴力集團成員聚集之堂口,與旗下重要幹部指揮暴力集團成員綽號「三仔」、「俊宇」、「阿賢」、「蝦仁」、「哲阿」、「小紅」、「建明」等人恃強以暴力、脅迫手段向被害人恐嚇取財,橫行地方,危害社會治安至鉅。
第一警分局接獲被害人報案後,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協請當地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共同蒐證偵辦,經長期蒐證後認時機成熟,日前會同調查局臺南市調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執行搜索,傳喚、拘提方姓主嫌(男、49年次,有槍砲、重利、擄人勒贖、毒品等前科資料)等10人,並通知李姓及江姓等2名少年到案。並起獲本票、子彈4顆、球棒數枝等相關物證,全案警詢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恐嚇、傷害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